■法学专业
1.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育人理念,适应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需要,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掌握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率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毕业生能够胜任行政部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及相关工作,毕业五年后能够成为法律及相关行业有潜力的中尖力量;同时使拔尖创新学生成为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研究潜质的法学研究后备人才。
3.专业核心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
4.培养特色
(1)强调跨学科培养人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为学生开设了前沿科技及跨学科类的课程“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会计类的课程“会计学”、“财务管理”,让学生掌握更多的跨学科知识。
(2)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探索出了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设置立法学方向、数字法方向和律师方向班级,构建并实施“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四年中不间断给学生开设实践课程,使学生掌握较为扎实的职业技能;建立了充足的实践教学基地,满足实践教学需求;拥有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
(3)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批判精神。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强基础课程体系”,四年中不间断给学生开设高质量的理论课程,使学生掌握基本学术研究方法,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法学研究的理论创新能力。
(4)专门培养国际型法治人才。开设“涉外商业法律实验班”,遴选外语基础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的学生,在完成普通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培养能熟练使用英文进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适合现代法律服务业要求的财务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能够适应全球化深入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国际型法治人才。部分课程实行全英教学,强化学生外语和商业知识储备,提升实务能力。
5.毕业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3)律师方向学生掌握更为扎实、娴熟的法律执业技能;立法学方向学生初步具备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能力;数字法学方向学生具备跨学科知识和思维能力。
(4)拔尖创新班学生有浓厚的学术志趣,具备利用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优秀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高的审美品位以及健康的心理和体质。